“全国最美志愿者”韦腾境:让爱在志愿服务路上延续******
这些天,贵州省独山县益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韦腾境正在筹备一场义诊活动。策划、筹备、执行公益活动是韦腾境再熟悉不过的工作日常。今年是35岁的他从事公益服务的第10个年头。“做公益最大的收获,是给受助人带去温暖和希望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很多的感动与启示。”韦腾境说。
2012年的一次意外,让韦腾境永远失去了自己年仅2岁的儿子。为了缓解心中巨大的伤痛,他开始把目光投向公益活动。“想把对孩子的爱以这样的方式延续下去,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2013年,他正式加入江苏常州一家爱心公益服务中心,成为一名志愿者。除了工作外,他把所有空闲时间都放到了公益活动中。
“前面几年,一直在长期照顾两位残疾人大哥,只要他们有事,就过去帮忙。到了周末,会带他们到附近去转转。”3年的时间,韦腾境和两位受助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在帮助他们的过程中,自己也获得了很多心灵的慰藉。”
2015年,韦腾境的第2个孩子出生了,为了照顾孩子及远在家乡的父母,他回到独山县,继续奔走在公益路上。这时,一个想法在他心底萌生:成立一支属于自己的公益队伍。
说做就做,办公室在家乡很快设立了起来。“开始就我们夫妻两个人,办公室里只有两套旧桌椅。”韦腾境说,尽管如此,他依然对未来充满希望。此后,他开始骑着摩托车走村串户,了解当地困境儿童情况,同时招募志愿者,号召更多爱心人士一起关爱困境儿童的成长。
通过2年多的努力,韦腾境动员爱心人士持续参与资助了30余名困境家庭的中小学生,为他们筹集学习用品等,让这些孩子们能够安心学习,在社会关爱中健康成长。
随后,韦腾境又把目光投向了留守儿童。“孩子们长期不在父母身边,太需要倾诉和关爱了。”2018年,韦腾境了解到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正在建设“壹乐园”儿童服务站项目,主要开展乡村留守儿童的持续关怀及陪伴。韦腾境立即与基金会联系对接,递交材料等待审核的日子对他而言格外漫长。不久后,好消息传来,他为黔南州平塘县大塘镇云上社区的儿童争取到了第一个儿童服务站。
初建站时,由于站点地处偏远山区,一时招募不到合适的志愿者,韦腾境就动员妻子、女儿一起住进了服务站。从此,他们成了30多个留守儿童的“父母”,辅导孩子们做作业、一起做游戏、一起做饭……夫妻俩像陪伴自己女儿一样陪伴和关心着这些孩子,“甚至比陪我们女儿的时间更长。孩子们都很乖,和他们在一起很快乐。”韦腾境说。
夫妻俩的尽心尽力,孩子们看在眼里,对他们也愈发依赖。有时,孩子不经意间叫错的一句“爸爸妈妈”,总是让夫妻俩热泪盈眶,“这是孩子对我们的肯定。”
这些年,韦腾境先后荣获“全国最美志愿者”“中国好人”等荣誉称号,“很感恩这些肯定,让我更坚定了前行的路。”他说,10年公益路最大的收获不止于此,而是越来越多身边人更加理解和支持自己做公益,同时收获了越来越多同行的志愿者伙伴。
2019年,韦腾境又在独山县周边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争取建设了两个“益童乐园”儿童服务站,从此,夫妻俩多了更多的孩子,他们也更加忙碌起来。
对于家人,韦腾境的内心一直充满愧疚,“同学们早就买了房和车,自己还带着家里人租房住,陪伴他们的时间也很少,挺亏欠他们的。”但妻子和女儿却一直用自己的行动默默支持着韦腾境,只要有时间,她们总会陪伴韦腾境一起从事志愿服务活动。
谈及未来,韦腾境坚定地说:“志愿服务是我一辈子要做的事,还有很多想做的事,以后要一件件实现。未来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加入我们,让爱在志愿服务路上延续下去。”郭帅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的三重原则******
【专家视角】
作者:谢惠媛、常舒铭(分别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伦理治理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科技伦理教育,“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作为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摇篮,高校应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教育,把科技伦理纳入教学,培养德才兼备、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要取得成效,不仅要遵循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要求,而且要尊重教学规律,聚焦教育对象特点。具体而言,应遵循制度与意识并重、目标与责任并重、规制与引领并重等三项原则。
制度与意识并重
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导向性,是开展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然而,单凭制度本身不足以激发遵守规范的自觉,不足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事实上,一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根本上需要深层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作支撑。就行为性质而言,行为之所以被称作是道德的,主要是因为行为者具有道德认知和伦理自觉,自愿恪守道德规范,而不仅仅是因为行为表现得合乎道德。诚如冯友兰所指出的那样,道德行为是“对于道德价值有觉解,为道德而行的行为”。就制度现状而言,目前我国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有待完善、治理体系尚未成形,与科技发展相伴随的新问题往往倒逼制度作出回应,催生新的规则。在转型升级阶段,伦理意识尤为必要且重要。可以说,不管是制度出台前,还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科技伦理意识都是最后一道,也是最根本的一道防线。培养伦理意识与加强制度规范,共同构成科技伦理治理不可忽视的着力点。
围绕科技伦理治理的着力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双管齐下,激励学生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需要。有调查表明,一些理工科学生对科技伦理抱有偏见,不重视学习规章制度,或者理解不全面、不透彻,处于“熟知而非真知”的状态。鉴于此,教师应一方面向学生系统讲解我国相关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介绍国际社会伦理建议书或伦理指南,帮助他们明确科技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另一方面给他们讲解道德的本质和功用等基本原理,并借助情景模拟或场景再现等方式,引导他们思考该情境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使其强化伦理信念,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从而在价值理念上捍卫科技伦理的权威性。此外,高校还可通过辩论赛、知识竞赛、社会调研和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教育氛围,多渠道帮助学生把制度规范内化于心,自觉以制度为准绳,在科技活动中始终保持伦理敏感度,发现与抵制违反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在个体层面真正做到伦理先行。
目标与责任并重
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是有目的性的行为活动。这些目标不仅指向物的推进,关乎某一特定科技领域的突破,同时也应指向人的发展,体现“术”与“道”的有机统一。就《意见》而言,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目标、科技伦理原则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对人之发展的高度重视。明乎此,才能理解“科技无禁区”的谬误,避免陷入技术“价值中立论”陷阱。与正确理解目标同样重要的是培育责任感。责任与目标紧密相连,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动下,科技活动更有可能减少“脱靶”概率、降低伦理风险,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发展。目标与责任相辅相成,充分体现科技伦理的落脚点。
着眼于科技伦理的落脚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全面深入地把握科技活动的目标,培养与提升社会责任感。当前,一部分大学生单纯关注技术的推进,却忽视技术的根本指向,忽略人的发展问题。他们认为应严格区分研究与应用,主张前者在价值上是中立的,不应为其设置禁区,也无须承担社会责任。但通观生命科学、合成生物学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领域,不难发现,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应用之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加之,科技领域本身专业性强、技术壁垒高,事前风险研判难度大。著名的“科林格里奇困境”提醒我们,当代科学技术的可控性正变得越来越小,技术对人的影响很难在短期内清晰把握,只有通过人与技术的交互关系才能逐步呈现出来,但此时技术已对社会产生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对此,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引导学生关注人的发展问题,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等多个角度思考行为责任,负责任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规制与引领并重
科技向善具体表现为,科技活动遵守道德准则,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科技伦理的作用首先表现为,给科技活动提供必要规范,避免其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防止其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除此以外,科技伦理还应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引导科技朝着增进人类福祉的方向发展,使科技更好地造福人类。换言之,科技伦理不仅要扮演好“守门人”角色,为制度制定、伦理审查和监管等提供价值支撑,而且还应为研究指引新方向、提供新空间。
从科技伦理的作用功能出发,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掌握与守好科技活动的底线和红线,同时帮助他们合理把握人与技术的共在关系,多维理解生活图景,使其在深化认识过程中激发主动性和创造力,以科技呈现生活的丰富样态,避免技术应用挤压生活空间而导致生活扁平化。这是实现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的应有之义,也是助推人民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事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事关科技发展方向,是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基础性、长远性要素。必须坚持正确原则,切实做到意识与制度并重、责任与目标并重、引领与规制并重,在培养更具伦理精神的未来科技工作者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5版)